一直繳最低
那筆錢會怎樣

繳最低不是還款,是把還款延後
算一次你就知道自己在還什麼

先看規定原文

金管會規定,每期最低應繳金額「至少」要包含這幾項
當期一般消費的 10%
預借現金、前期沒繳完的消費帳款,各 5%
每期應付的分期本金及利息
超過信用額度的全部金額
以前各期逾期未付的最低應繳,累計起來
循環信用利息,以及各項費用

第六項是重點

利息跟費用被算在「最低應繳」裡面。
所以你繳的那筆,先蓋掉利息,剩下才碰到本金。

而本金那部分,規定只要求動 5%(前期沒繳完的)。
欠 3 萬,你這期真正還掉的本金是 1,500 元

算你的

填完會出現結果
假設從現在起不再新增消費,也不遲繳。實際各家銀行最低應繳的算法與下限略有不同。

三個容易誤會的地方

繳最低不會被記違約,但會計利息

只要繳滿最低,就不算遲繳,聯徵不會出現逾期紀錄。
可是只要沒繳清,剩下的部分從入帳日起就開始滾利息。

不算違約照樣計息

「繳最低」跟「不繳」不一樣

不繳會有違約金、會進聯徵、會影響之後貸款。
繳最低比不繳好得多。
它只是不該被當成「我在還債」。

本金每期只動 5%,是幾何遞減

每個月剩下 95%,所以尾巴會拖很長。
真正讓它結束的,是銀行設的最低金額下限,不是你還得快。

算出來的年數嚇到你了?
把你的狀況跟我說,我陪你看一次。

私訊 @stanley_0627